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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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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2-18】

各基层党委(党支部)、处(室),各单位: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确保全校干部教职员工欢乐祥和、文明清廉过两节,经学校纪委和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

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财经纪律,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坚决抵制会所中的歪风;

2、严禁收受以慰问、奖励、酬谢等名义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物品;

3、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

4、严禁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职工不在此限);

5、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6、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7、严禁以节日问候等名义以礼金、礼品、购物卡等形式向领导拜年。

8、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现金、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

9、严禁参与赌博、色情等活动;

10、严禁公车私用。

三、校活动办将对各单位的安排部署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校纪委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反面典型要公开曝光。

监督电话:0335-8058540;

电子邮箱:jiwei8540@126.com

中共首页纪律检查委员会

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