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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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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2-17】

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省属高校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专项督查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圆满完成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任务。现将督查相关工作任务强调如下:

(一)领导班子“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 落实情况。对照班子整改方案,查看是否建立了整改台帐,明确了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时间表、路线图;对照制度建设计划,查看建立的制度是否聚焦了“四风”、突出了作风建设,是否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照整改清单,查看是否实行了项目化管理,建立了挂牌销号机制。

(二)领导干部“一措施一清单”落实情况。通过审阅领导干部个人书面报告的方式,初步了解个人整改情况;对照整改清单,查看整改措施是否按时限要求落实到位;与服务对象和师生代表座谈,充分了解整改实效,看整改承诺是否全部兑现。

(三)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情况。检查“四风”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实际效果。重点核查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值班在岗、窗口服务、群众办事难、领导干部企业兼职、公款大吃大喝等情况;对需要长期抓的整治任务,看是否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并立行立改、逐步落实执行。

(四)推进党员志愿者服务和“春雨行动”情况。重点查看志愿服务活动规划、志愿者注册登记及相关档案等资料;检查春雨行动帮扶台帐建立、帮扶对接落实、精准扶贫帮困实际效果、年内任务完成进度、建立三级监测点等情况,以及常态化管理的相关情况。

(五)开展“争当百姓喜爱的好官”活动情况。制定“争当百姓喜爱的好官”具体实施方案,及时部署、宣传发动,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结合制度建设计划,进一步改革完善干部选任和考评机制,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集中治理行动。

(六)推进党务公开、院(系、部、处)务公开、办事公开情况。查看党务公开、院(系、部、处)务公开、办事公开实施方案,了解公开目录编制情况,以及制度推行和规范运行情况。

请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工委通知精神,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任务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后续工作。学校各督导小组将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