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迎接第37个教师节,宣传和弘扬尊师文化,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的函》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的函〉的通知》(冀教师处函〔2021〕25号)要求,现就首页“为教师亮灯”活动通知如下:
一、亮灯范围及方式
学校具有亮化功能的建筑亮灯、有电子屏单位采用电子显示屏字幕滚动方式为教师亮灯。
二、亮灯时间
亮化建筑,9月10日20:00-21:00;电子屏,9月10日全天。
三、字幕内容
1.老师,您好!
2.教师节快乐!
3.老师,您辛苦啦!
4.立德树人奋进担当,教育脱贫托举希望。
各单位也可结合单位特点和教师节活动自行创意主题词,要求内容积极向上,弘扬当代教师精神。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将此项活动作为庆祝第37个教师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参与。
2.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将电子屏图片或文字等材料于9月10日11时前传送至宣传部。联系人:赵辉,电话:8076533,邮箱:xcb1129@126.com。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