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政风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完善党务校务公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维护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和党务校务公开情况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各单位、各部门是否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校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合法;校务公开内容是否按照规定审批程序进行;是否认真进行自查,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是否及时进行整改等。
二、督查时间及方式
(一)自查和排查阶段(2020年9月30日至10月5日)。各院系、各单位对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开展校务、处务、院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2020年党务校务(院务、处务)公开自查自纠表》《2020年各院系、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自纠表》。请将自查自纠表经本院系(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告校纪委办,于2020年10月5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邮箱jjs8540@126.com,纸质版送至逸夫楼1104室。
(二)重点抽查阶段(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核实、调取资料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督查要求
各院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党务、校务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深入查找廉政风险防控和党务校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整改,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党务校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首页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