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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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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毕业生校园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6-03】

全体毕业生: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为确保首页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5届毕业生校园一卡通注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一卡通校园卡不收回,同学们可留作纪念,毕业生无须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离校手续,校园卡各种功能将在毕业生离校后失效。

2.毕业生临近离校前请注意把握好校园卡充值额度,尽量避免离校时卡内剩余过多金额。请在离校前将卡内余额用完,避免因为毕业生退款人员多而耽误时间。

3.对于部分卡内余额较大,在离校前不能消费完的毕业生,校园卡服务中心安排一次退款,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确定是否退款和退款金额。退款时,校园卡不注销、不收回,可以继续使用卡中余额。校园卡余额退款时间:6812日、61519。办理退款时需携带本人校园卡及有效证件。

4.校园卡遗失或损坏且卡内尚有余额的,必须先挂失(可到校园卡服务中心或使用圈存查询一体机自助挂失,不用补办新卡),挂失满48小时后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在61519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注销退款手续。

5. 退款需本人到场办理,如确需代办,代办人员需携带代办人有效证件,以及退款人的校园卡和有效证件,证件不齐全者不予办理。为了提高效率请自备零钱将卡内余额凑成整数,退费最小单位为元。

6. 因故不能按时离校的毕业生,请持学院证明到校园卡服务中心登记并办理校园卡延期注销手续。

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