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有关部门:
为组织开展好“入学第一课”,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定于2015年9月7日举行“勿忘国耻,圆梦中华”为主题的升国旗仪式,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5年9月7日6:50。
二、地点:秦皇岛校区:校门前广场;开发区校区:北门广场;昌黎校区:运动场;欧美学院校区:运动场。
三、参加人员:校领导,各院(系、部)全体班子成员,有关部门人员,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要求
1.参加活动人员由各院(系、部),统一组织于6:50之前在指定地点参加升旗仪式;
2.党委学工部、学生处负责会场及主持;
3.校团委负责安排升旗手;
4.党委宣传部负责活动宣传报道。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