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首页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党办字〔2014〕14号)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要求,结合首页中层干部换届工作的安排部署,校纪委对2015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报告报送方式和时间提出了明确要求。有些单位工作积极主动,按时、按要求完成了报告的报送工作,有些单位至今尚未报送,现将截至6月16日各单位报送书面报告的情况通报如下: 已报送单位的单位(35个):图书馆、工商管理学院、财经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体育系、动物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学工部(学生处、团委)、物理系、文法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党委(校长)办公室、研究生部、欧美学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离退休党总支、科研处、学报编辑部、分析测试中心、生命科技学院、人事处、保卫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后勤集团、外国语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工会(机关党总支)、职教所、艺术学院、校园规划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教育学院
未报送单位(8个):建设采购中心、财务处、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数学与信息科技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化学工程学院、园艺科技学院、校医院
各单位定期、按时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情况,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保障措施。请未报送报告的单位抓紧完成总结工作,并于6月19日18:00前报送校纪委办公室。
校纪委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