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015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5﹞63号)、《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冀教政法函﹝2015﹞25号)予以转发(详见“办公系统”——“信息发布”——“宣传、统战公告”),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突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主题,认真组织好今年宪法学习日期间的学习、宣传系列活动。并请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务于12月8日(下周二)17时前发送至宣传部邮箱:xcb1129@126.com。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