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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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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放假及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2-17】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节假日安排,结合首页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元旦放假及寒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2014年元旦放假1天,即2014年1月1日(星期三)放假。

    (二)2014年寒假自2014年1月13日起至2014年3月2日止,3月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学生可于1月11日(星期六)考试结束之后离校,于3月2日(星期日)前返校报到;教工于1月17日(星期五)18:00之后可以离校,于2月28日(星期五)报到,做好上课准备。

    二、有关事项安排

    (一)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1.保卫处要做好昼夜值班工作安排;校长办公室统筹安排好白天值班工作;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安排好人员值班,确保假期水、电、暖的供应和各方面的后勤保障;各有关单位(部门)除了完成学校统一安排的值班工作外,不再单独安排专人值班,但要明确联系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处理相关事宜。

    2.各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绝不允许发生断岗、脱岗、漏岗现象;要认真执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协调、妥善处置,不得延误。

    3.各单位(部门)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寒假值班安排(电子版)发送到校长办公室。电子邮箱:ksybgs@126.com,联系电话:8058347。

    (二)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和其他管理工作

    1.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放假期间,全校师生员工要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有意义的活动。春节期间,严禁在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燃放鞭炮,避免发生火灾。

    2.保卫处协调各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假前组织一次以防火防盗为主的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好各实验楼、教学楼、学生宿舍及重点部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教务处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假期办班的单位,须经教务处和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不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占用教育教学资源举办各类培训班,否则,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5.主管施工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队伍教育管理,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

    6.假期外出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按照《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试行)》履行手续(因故不能及时填写外出请假审批表的,开学后需要补报,送党委/校长办公室留存),指定代职领导,并安排好有关工作。

    7.如遇大雪,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积雪清扫工作。

    (三)欧美学院参照学校的总体安排,根据自身运行情况,予以安排。

   

   

   

   

   校长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