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职能部门:
为推进首页的校园文化建设,落实《首页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校拟在一定范围内规范、更新各类标牌、房间门牌等。现对各二级单位所属的各类办公室、教室、实验室、会议室等设置情况和标牌、门牌数量进行摸底统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各二级院(系、部)须统计本单位所属的实验室标牌和各类办公室、各类教室门牌的名称、数量、规格,并注明其所在位置(校区、楼宇、楼层、房号)。
2、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须统计本单位所属的各类专用室的标牌、各类办公室门牌名称、数量、规格,并注明其所在位置(校区、楼宇、楼层、房号)。
3、上述范围之外且需规范制作标牌或门牌的,可在统计上报时列入并注明。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各类标牌、门牌进行认真统计和梳理,报送的各类标牌、门牌的数量、位置和所用字词须经审核确认,确保准确、规范,作为制作和安装的依据。
2、各单位要在2015年4月25日前将统计表(见附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党委宣传部。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xcb1129@126.com。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弃权。
联系人:李学锋
联系电话:8076532
附:《首页二级单位标牌、门牌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15年4月3日
首页二级单位标牌、门牌统计表
单位: (章)
类型 名 称数 量原长宽规格
(厘米) 位 置校区楼宇房号实验室 办公室 教室 其它 注:本表可根据需要扩展、复制。
联系人: 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字):